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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時評
□ 王鐘的
近日,中國消費者協會公布2023年消費維權年主題為“提振消費信心”。中消協有關負責人稱,將聚焦消費者的急難愁盼問題,提升消費者投訴的便利度,加大消費者投訴問題的解決力度。
消費者權益保護是提振消費信心的重要方面。消費者在消費前的知情權、消費過程中的公平待遇、消費后的售后服務,都直接影響著消費行為和消費決策。近年來,隨著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不斷完善,消費者的維權渠道更加暢通,維權方法日趨多元。與此同時,伴隨著線上消費成為居民消費主流渠道,直播帶貨、預付式消費等新型消費方式不斷涌現,由此出現了直播帶貨虛假宣傳、預付式消費“套路”、大數據“殺熟”等侵害消費者權益的問題。
保障好消費者合法權益,才能提振消費信心。為更好保障消費者權益,促進網絡消費健康發(fā)展,最高人民法院專門發(fā)布了網絡消費糾紛司法解釋,對網絡消費合同權利義務、責任主體認定、直播營銷民事責任等方面作出規(guī)定;不久前發(fā)布的《關于為促進消費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明確提出嚴厲整治“霸王條款”、消費欺詐、預付式消費“套路”等。此次中消協相關負責人上述表態(tài),也傳遞出要補齊新興領域的維權短板、想方設法提高消費糾紛解決率和消費者滿意度的信號。
做好互聯網時代的消費者權益保障,營造公平安心的消費環(huán)境,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執(zhí)法司法機關始終是消費者權益保護的“主力軍”,要深化協作,嚴肅查處相關違法違規(guī)問題,努力讓法律更貼心地“落地”;消費者協會是消費者的“娘家人”,要及時為權益受損的消費者撐腰,揭露批評有損消費信心的行為,推動解決影響消費信心的突出問題;相關經營者、平臺等要努力提高服務水平,嚴格履行法定責任,主動承擔社會責任,及時推出有利于消費者的舉措,讓消費者在公平消費中獲得良好體驗,增強消費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