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歲少年魏青(化名)實施盜竊后被取保候?qū)彛究梢员粡妮p處理重返社會,但他沒有珍惜機會,取保候?qū)徠陂g伙同他人持械搶劫,最終被儋州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3個月。
2020年12月22日凌晨,魏青在儋州市那大鎮(zhèn)某街道盜竊被害人蔣某的一輛價值7323元的二輪摩托車。2020年12月29日,魏青被民警抓獲并刑事拘留。后魏青被取保候?qū)彙?/p>
2021年4月某日晚,魏青與少年黃某在那大鎮(zhèn)搶劫未成年受害人陳某的手機并造成陳某受輕微傷。2021年5月3日,辦案民警將魏青、黃某抓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