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可能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的案件,指派具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刑辯律師擔任辯護人;對于部分偏遠法援機構援助律師人數(shù)不足情況,采用招標、合作等形式調配市區(qū)內的律師辦理……近年來,安徽合肥持續(xù)推進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試點工作,傾力提供認罪認罰從寬案件法律幫助,不斷完善工作機制,強化調度,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
“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試點工作是推進司法改革和律師制度改革的重要舉措,通過為沒有聘請律師的刑事案件被告人無償提供法律幫助,使其得到有效辯護,保證了法律的正確實施,體現(xiàn)了司法公正。”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陳洋說。
張某就因試點擴大了法律援助范圍而獲得法律援助。去年2月,張某見口罩熱銷,遂動起了歪心思,將無品牌口罩套上品牌“外衣”銷售,結果被公安機關和市場監(jiān)管部門共同查獲。由于張某沒有委托辯護人,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師謝亞莉為其提供免費刑事辯護。
“在對案件基本犯罪事實和涉嫌罪名無異議的前提下,我確定了罪輕辯護思路,總結出張某具有多種不同的法定或酌定量刑情節(jié),最終被法院采納,幫助張某成功適用緩刑。”謝亞莉介紹說。
法律援助律師的有效辯護,體現(xiàn)了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的工作成效。《法治日報》記者了解到,合肥全市兩級法律援助中心均建立了刑事法律援助律師團,目前全市共有“團員”458人。法援中心會根據(jù)案情、律師專業(yè)特長和執(zhí)業(yè)年限、受援人意愿等因素指派合適的律師承辦案件。如對于可能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的案件,指派具有5年以上刑事辯護執(zhí)業(yè)經歷的律師擔任辯護人;對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指派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點的律師擔任辯護人,提升律師辯護有效性。
“我們與法院建立了聯(lián)絡員制度,在接到通知辯護公函后,迅速確定和指派刑事辯護律師。針對部分偏遠法援機構援助律師人數(shù)不足的情況,在積極倡導全市律師承辦上述區(qū)域援助案件基礎上,采用招標、合作等形式調配市區(qū)內的律師辦理縣(市)區(qū)刑事援助案件,為全覆蓋試點工作提供充足保障。”陳洋說,2018年以來,合肥全市受理審判階段刑事援助案件12402件,因開展試點工作擴大通知辯護的法律援助案件9022件。
修訂后的刑訴法規(guī)定,犯罪嫌疑人自愿認罪,同意量刑建議和程序適用的,應當在辯護人或者值班律師在場的情況下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法律援助值班律師的參與,是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實施中不可缺少的環(huán)節(jié)。
對此,合肥市司法局與合肥市人民檢察院出臺《關于在人民檢察院派駐法律援助值班律師的意見》,全面實施審查起訴階段認罪認罰案件提供法律幫助工作,由法律援助中心在人民檢察院派駐值班律師,為自愿認罪認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他沒有辯護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幫助。
“我們建立了值班律師名冊,綜合律師政治素質、業(yè)務能力、執(zhí)業(yè)年限等確定值班律師人選,并結合法院、檢察院反饋情況動態(tài)調整,建立值班律師準入和退出機制,保障值班律師服務質量。”陳洋說。
法律援助中心要求值班律師在提供法律幫助工作時,強化權利保障,確保認罪認罰真實自愿。對于認罪認罰的犯罪嫌疑人,值班律師詳細告知其享有的訴訟權利和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法律規(guī)定,確保其充分知悉法律后果,自愿認罪認罰。同時,對需要申請法律援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近親屬,幫助其辦理申請手續(xù)。
安徽律師董晴晴不久前接受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為解某涉嫌假冒注冊商標罪一案提供審查起訴階段的法律幫助。解某表示,到案后如實陳述案情,很后悔做了錯事。經多次溝通,在董晴晴的見證下,檢察機關為解某辦理了認罪認罰,對解某作出從寬處罰的量刑建議。隨后案件移送至法院,董晴晴繼續(xù)為其提供法律援助辯護,多項從輕、減輕的辯護意見被法院采納。
“為認罪認罰從寬案件提供法律幫助,可減少案件上訴率、節(jié)省司法資源,也使真誠認罪悔罪的被告人能夠獲得被從寬處罰的機會。”董晴晴感慨說。
2020年1月至今年8月,合肥全市法律援助中心共指派律師參與法律幫助13453人次,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13197份。(記者 范天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