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之間偶爾借用手機使用,本是再平常不過的小事情。但令王某萬萬沒有想到的是,好友文某三番五次借手機,不是為了打電話,而是偷偷轉(zhuǎn)走了自己帳戶38000元……
2019年初,文某與王某通過朋友介紹認識,熟識后雙方頻繁來往,經(jīng)常一同出行玩耍。交往中,文某心生歹念,偷偷記住了王某的密碼,利用王某對其的信任,以自己手機沒有電需要他人手機掃租充電寶為由,多次借王某手機使用,偷偷從王某的微信、支付寶賬戶內(nèi)給自己轉(zhuǎn)賬,偷盜贓款共計38000元。每次轉(zhuǎn)賬后,文某便立即刪除了轉(zhuǎn)賬記錄,王某絲毫沒有察覺賬戶異常,直到使用銀行卡時才發(fā)現(xiàn)賬戶里的錢不見了。文某以為刪除記錄就可以“瞞天過海”,殊不知每筆銀行流水都是文某犯罪的鐵證。
2021年7月22日,周至法院公開審理了該案,當庭宣判被告人文某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并處罰金40000元。
法官提示:隨著手機支付的日益便捷,越來越多的手機使用者紛紛開通密碼支付、刷臉支付、指紋支付、小額免密碼支付等新型支付方式,新的支付方式對使用密碼、指紋、面部識別的支付空間安全要求較低,支付環(huán)境更為開放、隨意、快捷,增加了新的安全風(fēng)險。因此,各位群眾一定要提高安全意識,妥善保管、謹慎使用密碼、指紋、面部識別軟件,切勿輕易向他人透露手機解鎖密碼、支付密碼等重要信息,各類密碼盡量差異化,提高破解難度,必要時定期更換手機密碼,莫讓居心不良之人有可乘之機。(記者 張晴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