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員 邱延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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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一月子會所在雞湯內加了黨參、陳皮,給產(chǎn)婦服用被罰。理由是,黨參不屬于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當事人違反《食品安全法》相關條例,罰款 3 萬元。
是,你沒看錯!雞湯里有黨參還被罰了!
廣東人表示不服:我自己在家燉湯就放黨參,甚至只放黨參。
河南人表示不服:我們吃燴面也有黨參。
山西人表示不服:我們煲湯、煮粥、蒸飯、做菜都有黨參。
甘肅人表示不服:我們吃火鍋和泡藥酒都有黨參。
被寒了心的網(wǎng)友說:別逼我加“海克斯黑科技”,這樣可能不會被罰款。
不過,玩笑歸玩笑,你可能沒想到,食品里添加黨參被處罰,這不是第一次。
2017年,上海一家餐飲企業(yè)因使用冬蟲夏草、西洋參、石斛等中藥材做菜被處罰。
2021年9月,茅臺鎮(zhèn)一企業(yè)將“肉蓯蓉、黃芪、黨參”作為配料與醬香酒浸泡,被罰款10萬。
食品里添加黨參被處罰,依據(jù)是《按照傳統(tǒng)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目錄(2013版)》,目錄中列了87種物質可以作為食品原料、香辛料和調味品,沒有黨參。
但是,食品里加黨參是我們的普遍認知,對企業(yè)處罰傷害了我們普通人的情感。
真材實料加黨參,良心企業(yè)啊。
2019年,國家已經(jīng)將黨參列為食材,在山西甘肅開展試點。也就是說,在山西甘肅這些地方,食品中加入黨參不再違法。
法律是冰冷的,人是有溫度的。浙江的這起雞湯中加黨參被罰事件,執(zhí)法人員槍口抬高一寸,更符合樸素的社會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