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7月17日,永集湖派出所民警在枸杞地里為群眾化解糾紛。 徐展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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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7日12時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精河縣公安局永集湖派出所副教導員張儉和同事來到轄區(qū)的一塊枸杞地。40分鐘前,該所接到一起報警,對方稱托里鎮(zhèn)克孜勒加爾村村民阿兵和老李在枸杞地里吵起來了。
兩人站在張儉面前,怨氣不減。“你把自家地里的雜草扔到我家枸杞地里,枸杞樹上都掛著草葉子,讓我們咋采摘?”老李質問?!敖o你家摘枸杞的工人踩壞了我地里的辣子,你先賠了再說!”阿兵針鋒相對。
兩人你一言我一語,吵得不可開交,引來眾人圍觀。
“大家別看了,趁著天氣涼快趕緊多摘點枸杞,他倆的事交給我?!睆垉€招呼圍觀的工人們繼續(xù)務工,并開始想辦法探尋阿兵和老李的矛盾癥結。
不遠處,“枸杞示范田”的牌子引起張儉的注意,他將阿兵和老李拉了過去。
“兩位大哥,這塊地為啥叫示范田?”張儉問道。
兩人回答:“這是套種辣椒和枸杞的示范田,不僅能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還能提高經濟效益……”一番詢問后,張儉了解到,阿兵和老李既是鄰居,又是朋友,在枸杞地里套種辣椒,是兩人年初就計劃好的。
“辣椒地里的雜草得經常拔,工人隨手就把草扔到了枸杞樹上?!卑⒈f,他多次交代工人要注意,沒想到老李幾次三番為這事跟他鬧別扭。
老李聞言氣憤地說:“枸杞樹剛開花的時候,工人就將拔掉的雜草扔到了樹上,影響枸杞樹結果?,F(xiàn)在開始采摘枸杞了,又發(fā)生這樣的事!”
張儉明白,兩人是一時在氣頭上,于是當起了“和事佬”。他先從法律角度講明,往枸杞樹上扔草、踩踏辣椒都屬于侵權行為,然后從情理角度出發(fā),引導雙方珍惜朋友情誼,理性解決糾紛。經過調解,阿兵組織工人清理了枸杞地里的雜草,老李叮囑工人們摘枸杞時不要踩踏辣椒。兩人握手言和。
枸杞種植業(yè)是托里鎮(zhèn)的優(yōu)勢支柱產業(yè),每年6月開始,枸杞迎來收獲,因采摘引發(fā)的矛盾糾紛也多了起來。永集湖派出所成立“紅枸杞”調解室,排查化解矛盾糾紛,全力紓解群眾“煩心事”,為當?shù)匕l(fā)展“枸杞經濟”營造良好環(huán)境。
6月初,種植戶馮某與向某因地界問題產生糾紛,“紅枸杞”調解室民警查詢資料、走訪村民后展開調解,明確土地邊界,促成雙方簽訂調解協(xié)議書,圓滿化解矛盾糾紛;7月8日,村民李某和趙某因枸杞采摘工資結算問題引發(fā)糾紛,民警將他們請到“紅枸杞”調解室,擺事實、講道理,化解了糾紛……
近段時間以來,永集湖派出所以調解室為平臺,充分整合基層力量,形成由網格員、民警、人民調解員等組成的檢查組,深入枸杞種植基地開展矛盾糾紛摸排、法治宣傳教育等工作。
“我們發(fā)動轄區(qū)群眾積極參與基層社會治理,建立了契合轄區(qū)實際的‘警調銜接’機制?!庇兰沙鏊L呂士鵬介紹,該所邀請人民調解員、司法所工作人員、律師參與調解,發(fā)揮綜治辦、司法所、村(居)委會、社會組織、行業(yè)協(xié)會聯(lián)動聯(lián)調作用,打造新時代“楓橋式公安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