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速審快判的案件節(jié)奏,山東法院也開始試水“無審判員”庭審,用錄音錄像替代傳統(tǒng)書記員敲敲打打。
近日,臨沂市一區(qū)級法院,就公布了該院審理的這樣一樁“無書記員”庭審案件——
“噠”,隨著一聲清脆的法槌聲響,3月15日,臨沂市羅莊區(qū)人民法院第六審判庭正式開庭審理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與往常不同的是,法庭上只有法官和當事人,這是羅莊法院首次探索以庭審過程全程錄音錄像代替書記員記錄庭審的傳統(tǒng)庭審模式,敲響了無書記員記錄的“第一槌”。
由于本案主要涉及車輛損失的計算,案情簡單、權(quán)利義務(wù)關(guān)系清楚,庭前在征得當事人及代理人對開庭采用同步錄音錄像代替書記員記錄地同意后,對本案實行無書記員記錄庭審模式開庭并于當天制作了表格式判決書向雙方當事人進行了電子送達。
這么快捷方便的庭審新模式,有法律依據(jù)嗎?對此,法院逐一介紹——
首先,2019年12月,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作出重大決定,開展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2020年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下發(fā)《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試點方案》與《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試點實施辦法》,改革試點圍繞健全電子訴訟規(guī)則等五大重點展開。
其次,庭審錄音錄像取代書記員庭審記錄,庭審過程更加高效、客觀,庭審數(shù)據(jù)更易于保存和查看。
再次,這種庭審方式需要征得當事人同意嗎?答案是肯定的,因為這種庭審模式屬于一種新的庭審方式,為保障當事人的訴訟權(quán)利,需要征得當事人同意才能采用。
最后,當事人如何查看呢?當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請查看,也可以自行登錄中國庭審公開官方網(wǎng)站查看。(濟南時報·新黃河客戶端記者 陳彤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