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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據(jù)陜廣電報“后浪視頻”援引“沸點視頻”報道,4月22日,一旅行博主發(fā)視頻稱在羊卓雍錯觀景臺的餐館就餐,78元酸菜魚結賬時變78元一斤,拍視頻被店主威脅。
博主曬出菜單顯示點了三個菜,其中土豆絲28元,西紅柿蛋湯28元,酸菜魚標價78元,結賬是368元。
他去問店家才被告知78元是一斤的價格,這個魚是3.7斤,要288元。
博主稱店家沒有提前說魚是按斤算,也沒有提前告知魚的重量,自己拍視頻還被威脅:“不要網(wǎng)上發(fā),發(fā)上去我找到你,我弄死你?!?/p>
根據(jù)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guī)定,消費者的知情權主要包括以下幾層含義:
(1)消費者有權要求經(jīng)營者按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方式標明商品或服務的真實情況。
(2)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詢問和了解商品或者服務的有關情況。
(3)消費者有權知悉商品或者服務的真實情況。
【來源:九派新聞綜合陜廣電報“后浪視頻”、沸點視頻、《消費者權益保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