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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jù)《青海日報》報道,1月13日下午,青海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七次會議在西寧舉行。會議決定任命何錄春為青海省人民政府副省長。
(資料圖 來源:《貴港日報》)
何錄春先后任職湖南、廣西,此番再次跨省履新。
公開履歷顯示,何錄春出生于1971年4月,湖南安仁人,曾長期在湖南工作,歷任郴州市蘇仙區(qū)區(qū)長、蘇仙區(qū)委書記、衡陽常寧市委書記等職,2014年任衡陽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后同時擔(dān)任統(tǒng)戰(zhàn)部部長。2017年1月,他任衡陽市委常委、常務(wù)副市長,2017年5月任湖南省扶貧開發(fā)辦公室副主任、黨組副書記。
2018年7月,何錄春任永州市委副書記、市委政法委書記,2019年3月任永州市市長。
2019年12月,何錄春首次跨省履新,任廣西貴港市代市長,后任市長,2021年2月任貴港市委書記,至此番再次跨省履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