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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jù)韓聯(lián)社報道,13日上午,韓國警察廳特別調查本部舉行新聞發(fā)布會,公布梨泰院踩踏事故調查結果。
特別調查本部認為,此次慘案是地方管轄自治團體和警察、消防等具有預防、應對災難安全責任的機關沒有制定事前安全對策或制定對策不當而引發(fā)的“人禍”。
據(jù)悉,慘案發(fā)生后,各機關也沒有根據(jù)法令和災難應對手冊等進行人員救助或現(xiàn)場控制。有關部門的多種失誤疊加,導致失誤造成大量人員傷亡。
此前,特別調查本部已將前龍山警察廳廳長李林宰、龍山區(qū)廳廳長樸熙英等10名涉事官員移交檢方,并計劃移交涉嫌失職致人傷亡的龍山消防署署長崔成范(音)、首爾警察廳廳長金光浩等官員。
本月3日,韓國行政安全部表示,韓國政府決定將此前輕生的一名梨泰院踩踏事故受傷者列為遇難者。至此,發(fā)生于2022年10月29日晚的重大踩踏事件共造成159人遇難。特別調查本部于2022年11月1日成立,對梨泰院踩踏事件的調查工作歷時70余天。
(來源:@長安街知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