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據(jù)九派新聞視頻報道,5月17日,報刊《中國新聞》A13版發(fā)布了一則道歉聲明,引起廣泛關(guān)注。
聲明稱,本人岳仲金,男,在1997年—2004年間,即受害人李小冉(化名)幼年時,多次對其實施猥褻犯罪。
報案時,已超案發(fā)時的刑事法律關(guān)于猥褻兒童罪之追訴時效,司法機關(guān)未予追究本人刑事責任。
(資料圖)
李小冉于2020年向河北省任丘市人民法院提起生命權(quán)、身體權(quán)、健康權(quán)民事訴訟,一審本人敗訴,二審維持原判。
判決本人向李小冉賠禮道歉并支付醫(yī)療費、誤工費、住宿費、精神撫慰金、鑒定費等各項損失共計307600元。
22日,受害人的父親李先生介紹,自己與加害者曾是同事,對方也有女兒,故自己防范不周,對此十分自責。
李先生說,“我們以前也是朋友,熟人作案嘛,當時女兒六七歲,住的不太遠,他也有女兒,她們經(jīng)常在一起玩,我非常自責,引狼入室,遇人不淑,直接傷害了一個女生,也摧毀了我們的家庭,我對性侵犯的憤怒和仇恨到今天為止沒有一絲絲的減少。”
李先生稱,女兒是在2015年的時候說出來了這件事情,直到2017年5月前后才說出了具體的人?!拔覀儾砰_始維權(quán),感覺是災(zāi)難性的,我們要堅決打擊,報警,絕不能放過他。”
李先生表示,女兒因此患上了抑郁癥,仍在堅持治療,也因此事未能成功出國留學(xué)。“醫(yī)生說她這種創(chuàng)傷需要一生來治愈?!?/p>
李先生還說,二審判決對他們來說是一種鼓舞,接下來會勇敢面對,想讓女兒擁有正常年輕人的生活。
【來源:九派新聞綜合九派新聞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