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板,10歲的小姑娘來買手機您不問嗎?就能這樣隨便賣給他嗎?”
“我問了,那小孩子說是爸爸給的壓歲錢,說是爸爸讓買的,那我就肯定賣給她了。”
“那你也應該盡可能地去聯(lián)系到孩子的家長啊,你這樣就賣給一個小女孩,是不是有點不負責任?”
“那我是做買賣的,我也問她啦,人家說了沒問題,我當然要賣了。”
在河南開封,一中年婦女在手機專賣店大喊大叫,就差點動手了,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家住河南開封的肖女士,突然發(fā)現(xiàn)家中好端端的6000元現(xiàn)金不見了,但是家中也沒有小偷進入的痕跡,這令肖女士百思不得其解,這錢到底哪去了呢?
據(jù)了解。肖女士夫妻倆經常在外打工,平常非常忙,為了給孩子更好的教育、也為了能給家人更好的生活,夫妻倆每人都打兩份工,吃飯時大部分時間都是吃面條,就是為了多省點錢。
某天晚上,肖女士突然發(fā)現(xiàn)爺爺放在家里的6000元現(xiàn)金沒有了,結果在家里四處尋找無果的時候,發(fā)現(xiàn)家里多了個新的手機殼,而這樣的手機價值兩千多。對于省吃儉用的肖女士夫妻倆來說,根本不會買這么貴的手機用,那究竟是誰買的呢?結果,在肖女士的逼問下才知道,原來十歲的女兒偷走爺爺?shù)?000元,拿到手機店購買了一個兩千多元的手機。
為此,肖女士勃然大怒,而女兒也知道錯了,一直在苦苦哀求希望得到媽媽的原諒。
隨后,肖女士詢問女兒是怎么買到的手機,小女孩答道:當面手機店主質疑了錢的來歷,小女孩謊稱說是壓歲錢,然后店主便不再詢問,將手機賣給了她。
肖女士認為用兩千多塊錢買手機太奢侈了,她實在是無法接受,她更希望把手機退掉,把錢要回來,沒有任何辦法的肖女士,選擇求助媒體來幫助她解決這個事。
然后,就發(fā)生了開頭的一幕,最后經過記者調解后,店家同意退了手機,但要肖女士支付一些使用折舊費,對此肖女士也表示認可,最后,肖女士主動支付了100元折損費。
雖然,10歲小女孩瞞著大人買手機的事情圓滿地解決了,但是其中的問題卻依然存在,小女孩拿錢買手機誰之過?是小女孩的錯,更是父母的錯。
小女孩處于認知發(fā)展時期,是需要父母更關心其內心的。父母為了讓生活過得更好,為了給孩子創(chuàng)造更好的教育環(huán)境,在外沒日沒夜打工,的確是不容易。孩子是理解父母不容易的,可這不能阻止孩子做錯事。
小朋友對行為的認知,對生活的認知,對社會的認知都是有偏差的。就拿這個小女孩來說,拿錢買手機肯定是有原因的,但是具體什么原因,肖女士需要靜下心來與女孩溝通,開誠布公地談一談。
而小女孩的行為不要定義為“偷”,作為大人不要輕易給小朋友的錯誤行為定性。很多時候,小朋友就是貪玩,就是圖新鮮,就是想知道到底怎么一回事,就做出了錯誤的行為,這個時候千萬不要拳打腳踢,辱罵侮辱,否則只能把孩子推向對立面,越走越偏,家長要正確引導孩子,讓孩子打開心扉,和孩子成為朋友。
現(xiàn)在小女孩還小,如果父母不正確的引導,不走進孩子的心里,隨著孩子慢慢長大,孩子與父母之間的心理距離會越來越遠,以后孩子到底想什么,父母也不會知道。那時,孩子只會以自己的方式去面對這個世界,那時說什么都晚了。
那么對于,賣給這個女孩的商家有什么過錯呢?商家想多賣貨的心情是可以理解,但是對于10歲的小女孩來說,她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而其單獨購買手機的行為,與其年齡和智力狀況不相適應,而她買手機的行為更屬于無效行為,商家應該返回購買手機的費用,孩子的父母應當退還該手機,并承擔手機折舊的損失。
所以,如果商家單獨遇到買東西的小孩,尤其是貴重物品,一定要盡可能多問一句,或者盡量聯(lián)系到家長,才能避免此類糾紛的發(fā)生。
其實,對于父母和孩子來說,都是第一次進入各自的角色,誰也不比誰高級多少,孩子會犯錯,父母也會失誤,知錯能改,善莫大焉。作為父母,蹲下身來,學會從孩子角度看問題,和孩子一起改正錯誤,和孩子一起取得進步,家里會一直暖意洋洋,就像歌詞里說的那樣,你笑起來真好看,像春天的花一樣,愿笑臉始終掛在每個孩子的臉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