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近日發(fā)布有關“小飯桌”食品安全管理的通知,明確“小飯桌”由誰管,怎么管。
市政府網站昨日對外公布《關于加強中小學校外托管機構“小飯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自發(fā)布之日(2022年8月25日)起實施,有效期五年。
“小飯桌”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以營利為目的,專門為在校外托管的中小學生提供餐飲服務的活動。
【資料圖】
誰管?
界定多個部門責任
校外托管機構是第一責任人
一直以來,“小飯桌”到底由誰管,撲朔迷離?!锻ㄖ方缍烁鞣綄Α靶★堊馈钡呢熑?。
從《通知》看,“小飯桌”不是一個部門管的,涉及各區(qū)人民政府、各級食安辦、各級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街(鎮(zhèn))等。
《通知》說,校外托管機構作為“小飯桌”的開辦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人,應當依照法律、法規(guī)、食品安全標準和有關要求從事餐飲活動,保證食品安全,并依法進行報告登記,定期開展食品安全自查,積極配合食品安全監(jiān)管指導,接受社會監(jiān)督,履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責任。
咋管?
由街鎮(zhèn)評分評級
結果將通報各中小學并公示
《通知》也界定了“小飯桌”管理辦法。
(一)報告登記
《通知》說,“小飯桌”開辦者應當按照國家、省有關規(guī)定在每學期開學之前15日填寫中小學校外托管機構“小飯桌”登記表,向所在街(鎮(zhèn))報告,進行登記。
(二)調查摸底
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督促所屬各中小學校在每學期開學時填制中小學校外托管機構“小飯桌”情況調查表,并于開學后15日內報送至所在街(鎮(zhèn))、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
(三)食品安全指導
街(鎮(zhèn))根據學校報送的中小學校外托管機構“小飯桌”情況及發(fā)現的轄區(qū)內“小飯桌”情況,每學期對“小飯桌”食品安全進行指導,與“小飯桌”開辦者簽訂食品安全承諾書,督促“小飯桌”開辦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并督促未主動登記的“小飯桌”進行報告登記。
(四)評分評級
街(鎮(zhèn))在收到中小學校外托管機構“小飯桌”情況調查表或發(fā)現轄區(qū)“小飯桌”45日內,完成轄區(qū)內“小飯桌”的評分評級工作,并將評分評級結果報區(qū)食安辦、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及學校所屬教育行政部門。
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根據“小飯桌”的評分評級結果依法組織食品安全監(jiān)督檢查,加大評分評級較低“小飯桌”的監(jiān)督檢查力度,對發(fā)現存在食品安全隱患的,依法責令整改;對拒不整改或經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依法予以處理。
(五)信息公開及處置
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在收到“小飯桌”食品安全評分評級結果7日內通報各相關中小學校,督促中小學校及時將相關名單提供給家長,并在學校顯著位置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5日;具備條件的中小學校,可利用互聯網等途徑進行公示。
此外,《通知》還說,發(fā)現“小飯桌”食品安全情況發(fā)生較大改變的,街(鎮(zhèn))應當重新進行評分評級;對于不依法履行報告登記、拒絕評分評級和檢查指導、食品安全隱患較大的“小飯桌”,由各區(qū)人民政府牽頭,相關部門協同,依法采取集中曝光、聯合整治等方式予以綜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