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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財政廳發(fā)布通知,對2022年第四季度項目工作綜合情況較好的3個設區(qū)市各給予500萬元、10個縣(市、區(qū))各給予100萬元的前期工作經費獎勵。來看詳情——
有關市、縣 (區(qū))財政局:
根據(jù)《福建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下達2022年第四季度全省項目工作正向激勵獎勵資金的函》(閩發(fā)改投資函〔2023〕92號),現(xiàn)下達省級預算內投資正向激勵獎勵資金2500萬元(具體項目名稱、金額及科目詳見附件),對2022年第四季度項目工作綜合情況較好的3個設區(qū)市各給予500萬元、10個縣(市、區(qū))各給予100萬元的前期工作經費獎勵,用于推進重大項目前期工作。請加強資金使用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努力擴大有效投資,增強正向激勵實效。
附件:2022年第四季度省級預算內投資正向激勵獎勵資金安排表
福建省財政廳
2023年3月31日
獎勵資金安排表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