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龍巖市永定區(qū)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人廖某某非法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平胸龜,犯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0元。
平胸龜又稱鷹嘴龜,為水陸兩棲,是我國淡水龜中最特殊的一種,喜歡生活在滿是巨礫和碎石的水流湍急的山澗中,主要覓食螺、蜆、貝、蝦、魚、蟹、蛙等。目前,平胸龜在野外已經極為罕見,是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
永定法院經審理查明,2013年至2014年期間的一天,李某某(另案處理)干農活時,在附近小溪里抓獲兩只“大頭龜”并拿回家中飼養(yǎng)。2019年4月,經他人介紹,李某某將這兩只“大頭龜”交由被告人廖某某代為出售。幾日后,廖某某售賣出其中一只“大頭龜”,并將855元得款轉賬給李某某,后被公安機關查獲并現場扣押了另一只“大頭龜”。經鑒定,扣押的“大頭龜”是平胸龜。
永定法院認為,被告人廖某某違反國家野生動物保護法律法規(guī),未經野生動物主管部門批準,非法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平胸龜,其行為已構成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記者 何祖謀 通訊員 陳立烽 郭華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