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上海市公安局獲悉,為緩解道路擁堵,改善交通秩序,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guī)定,對上海市部分道路的交通管理措施進行調整。據(jù)了解,本次主要是對外地車牌的限行時間進行了調整,即由原來的8小時(7時至10時,15時至20時)延長為13小時(7時至20時)。此外,新增中心城區(qū)地面道路外省市小客車限行措施。
通告全文如下:
一、2020年11月2日起,每日7時至20時,以下道路禁止懸掛外省市機動車號牌的小客車、使用臨時行駛車號牌的小客車、未載客的出租小客車及實習期駕駛員駕駛的小客車通行(周六、周日和全體公民放假日除外):
(1)延安高架路(S20外環(huán)高速以東段);
(2)南北高架路(呼瑪路至魯班立交段);
(3)逸仙高架路(全線);
(4)滬閔高架路(全線);
(5)中環(huán)路(全線);
(6)華夏高架路(全線);
(7)羅山高架路(全線);
(8)度假區(qū)高架路(中環(huán)路至秀浦路段);
(9)內環(huán)高架路(除內圈中山北二路入口至錦繡路出口、外圈錦繡路入口至黃興路出口以外的路段);
(10)龍東高架路(羅山路至中環(huán)路段);
(11)虹梅高架路 (中環(huán)路至S20外環(huán)高速段);
(12)北翟路地道;
(13)南浦大橋;
(14)盧浦大橋;
(15)延安東路隧道。
二、對于通告未盡列的道路,對上述小客車采取的通行管理措施,按道路上設置的交通標志、標線所示執(zhí)行。
三、2021年五一小長假后的第一個工作日起,每日7時至10時、16時至19時,內環(huán)內地面道路(不含邊界道路)禁止懸掛外省市機動車號牌的小客車通行(周六、周日和全體公民放假日除外),屆時市公安局將另行發(fā)布通告。
四、違反本通告規(guī)定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處罰。
(總臺央視記者 徐鳴佳 俞翔)